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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项目勘察设计(代招标公告)

2021-10-05

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已由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1】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合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太湖路以北,旺山路以东

    规模:总建筑面积117745.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76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980.14平方米设计费约818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38297001001
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华中师范大学太湖中学(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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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未上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4、联合体各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9月27日9:002021年10月09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5日 09时4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4、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近3年承担过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时间以2018年09月0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如有)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如有)企业在职职工,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3家,重发公告;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 四、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日照分析、设计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包含的专业有总图、建筑、结构、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配套(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围墙等)、暖通、海绵城市、节能及绿色建筑等。 五、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委推荐不排序的3家定标候选单位,最终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第二名、第三名各补偿1万元(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无异议)。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备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3、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方案设计20天,初步设计20天,勘察20天)。4、取消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5、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合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1001号联实大厦(原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4楼D13

联 系 人:
席东
联 系 人:
张聿


电 话:
0512-68560020
电 话:

0512-68362259


传 真:0512-6823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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