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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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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8-11 09:50 访问量: 【 字体:

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苏州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了第一批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目前,首批社会监督员三年任期已满,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新一届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2.支持和热心于医疗保障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的意愿;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工作认真、做事负责;

4.接受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

5.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6.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

7.年龄在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胜任社会监督员工作的要求。

二、工作职责

社会监督员受市医疗保障局聘任,在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1.对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2.对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3.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4.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5.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聘任程序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聘任社会监督员12名,聘期三年。

1.报名时间

8月10日-8月17日。

2.报名方式

由个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报名邮箱:jjc@ylbzj.suzhou.gov.cn。

3.资格审核及公示

苏州市医保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医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践行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故意扰乱招聘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社会监督员聘用后,不与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任何劳动、劳务关系。

3.社会监督员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经苏州市医联保障局调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奖励。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2-67539765

联系人:邢锋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南楼512室

附件: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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